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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公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处罚情况 18家医疗机构受到行政处罚

时间:2024-07-29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市医保局近日发布近期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政处罚情况,对存在超量开药、重复收费、过度诊疗、超标准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18家医疗机构进行处罚。

  因超量开药、违规结算问题,大兴区亦庄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处以罚款。类似的问题也出现在其他多家医疗机构中。怀柔区第二医院、北京市密云水库医院、昌平区东小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城区龙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朝阳区平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城区陶然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景山区广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城区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石景山区八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被罚款。

  因重复收费、违规结算问题,北京中医医院延庆医院、北京通州通朝路中医医院、石景山区鲁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口腔工作者协会西城门诊部被罚款。

  因重复收费、超量开药、违规结算问题,顺义区杨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义区第二医院、顺义区康复医院分别被罚款;因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违规结算问题,密云区妇幼保健院被罚款;因重复收费、过度诊疗、违规结算问题,北京振国中西医结合肿瘤医院被罚款;因重复收费问题,密云区渔阳口腔医院被罚款。

  市医保局表示,医保基金是患者的“救命钱”,安全有效使用医保基金直接关系到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定点医药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记者 王瑶琦 柴嵘)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xyw/xfxw/202407/t20240729_445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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