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消保委发布社区团购消费警示
时间:2022-09-23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消费维权网
近日,龙游县消保委接到群众反映称其在家门口提货的料酒与实体店购买的同款产品封口完全不一样,实体款的瓶盖之下是一层加厚的泡沫封口,有较好的密封性,而自己刚提货的这瓶料酒只有一个瓶盖,没有任何的密封措施,向自提点反映后无果,怀疑商品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向政府部门寻求调解帮助。
经了解,群众所购买的此款料酒为金华市一生产企业生产,消费者通过社区团购平台下单,选择就近的自提点后,次日下午即可提货,到家才发现料酒存在密封问题,而对于配送方、经销者等信息一概不知,只能找自提点理论,自提点表示无力解决。后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以调解纠纷为由通过联系平台客服反馈此问题,帮助消费者成功调解了此纠纷。
近年来,社区团购成长迅速,对社区团购无序竞争的管理正不断缩紧,但成长平台的发展仍然需要一个过程。为此,龙游县消保委发布社区团购消费警示:
一、理性参与社区团购。注重所选购的商品详情介绍,更加注重商品的质量本身而不是单纯比较价格,特别注意生产日期、净含量、计量单位、运输包装方式等特殊说明;
二、切勿掉入为使用红包凑单不止的“怪圈”。团购平台经常弹出各种红包,如满20元减2元的满减红包,消费者满心欢喜凑完单提交订单付款后,以为得到了低价优惠,订单详情却一分未减,才知满减红包在专区才可生效。此类情况不止于此,消费者应祥读说明,切勿一味追求使用红包疯狂凑单,买了一堆不需要的商品。
三、提货当场验收。消费者在自提点提货时,要第一时间清点到货数量、品类,检查所购商品的包装、日期等,如选购的为果蔬等,还要查看商品的新鲜程度,切不可抱着反正便宜拎回家再说的心态,以免后续证据采集困难重重,维权难上加难。
目前社区团购还未完全成熟,消费者要擦亮双眼细细甄别,同时第一时间留证取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B63NnAb5H6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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