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关于消费者合理就医用药消费提示
时间:2023-02-03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为维护好优化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维护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的质量和价格监管,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鄂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特发布关于消费者合理就医用药消费提示:
一、要合理就医用药。消费者要通过正规有效途径,向医疗机构及时就医、购药用药,避免病情延误,科学治疗疾病。理性备药,切忌盲目囤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使用,同类型药品无需重复储备,选择一种即可。提倡单位、亲友之间主动分享储备药物,最大程度利用好现有储备药物。
二、要正确购买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消费者通过合法渠道、正规药械经营单位购买药品、医疗器械,不要在网络平台、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等非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药械质量安全无法保证,也给追溯和维权带来较大困难,极易造成自身权益受损。
三、要严格合法合规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属特殊商品,经营者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严禁个人以任何形式经营药品和医疗器械。各药械经营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药械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所经营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去向合规,自觉维护药械价格秩序,严禁发生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假冒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自身合法权益,对于在市场上发现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的质量监管和价格违法行为,消费者及时通过12315投诉举报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并保留好相关销售票据凭证作为维权证据。
鄂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2023年1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ww.hub315.org.cn/hub315Html/sxzc/20230120/3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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