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调理致身体损害,荆门市消委调解赔偿
时间:2023-04-21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一、案情简介
2023年4月6日,金女士向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投诉称,2023年3月17日在荆门某健康管理中心做身体调理时导致肋骨断裂,多次找商家赔偿未果。
二、处理过程及结果
受理投诉后,市消委工作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其2023年3月17日在荆门某健康管理中心做身体调理时骨头发生脆响,回家后身体疼痛,按照商家指导热敷数天后仍不能缓解,4月3日去医院诊断为肋骨骨折。经过市消委工作人员多次调解,双方达成和解,4月20日,金女士收到赔偿金额15000元。
三、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案例提供:湖北省荆门市消费者委员会
原文链接:http://www.hub315.org.cn/hub315Html/sxzc/20230421/343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3-04-21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有...
- 2023-04-2129批次食品不合格!这些蛋...
- 2023-04-21第一观察丨习近平总书记为网...
- 2023-04-21中国健康与中国职工电化教育...
- 2023-04-21中国健康联合中安程信打造中...
- 2023-04-21中国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形象...
- 2023-04-21安徽省消保委提醒:科学配镜...
- 2023-04-21佳木斯市召开全市消保中心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