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当新车卖!消委介入,为消费者挽回损失3万元
时间:2023-04-26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是松滋市消费者委员会工作人员的专业和耐心,避免了我们双方对簿公堂,调解结果令我很满意,完全能接受。”
这是4月21日发生在松滋市人民调解中心的一幕,经过现场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一起车辆纠纷案件在此落下帷幕,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并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据了解,松滋市消委接到一起汽车纠纷投诉:某汽车销售公司把一辆福田时代新车销售给刘先生,在路上行驶时被交警大队以逾期未年审进行暂扣,在得知该车为二手车后,刘先生找到该经销商要求退车,协商不一致后,向松滋市消委进行投诉,寻找帮助。
工作人员在接到此案件后,迅速成立工作专班,联系双方当事人调查了解情况。为了调查该车是否为二手车,执法人员先后前往松滋市交警中队、荆州市交通管理局、车辆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和信息核对;电话联系河南省驻马店市某二手车交易公司,咨询该车的交易信息,最终确认该车为二手车辆。在组织双方进行第一次调解未果后,工作人员又反复对刘先生进行线下沟通调解2次,对经销商进行线下沟通调解3次,并对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诚信守法经营的重要性。4月21日上午,工作人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该经销商主动同意赔偿刘先生3万元,用于弥补车辆未年审期间的误工费用。
在此次案件调解中,松滋市消委充分发挥调解职能,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消费者化解纠纷难题,维护了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hub315.org.cn/hub315Html/sxzc/20230423/3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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