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消委和公安深夜联合调解纠纷不打烊
时间:2023-07-22 作者:佚名 来源: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2023年7月18日凌晨15分,应城市消委和公安局联手,在城北街道办事处西十村成功调解一起牲猪交交易案,该村牲猪养殖户张某某成功收到最后一笔款项294232元,至此,交易额计402232元交易款全部到位。
2023年7月11日深夜11时10分,应城市城北市场监管所值班人员接到派出所工作人员急促电话称,在城北街道办事处西十村,河南牲猪收购经营人员徐某与该村养殖户张某因为价格纠纷起争执报警,派出所民警在现场调解2小时未果,故请市场监管部门派人到现场调解。
接诉后消委人员随即到现场调查,起因是徐某与张某通过微信协商,以6.7元/斤的价格(每头300斤以下则按6.4元/斤)收购牲猪,并支付了5000元定金。在收购过磅过程中,发现有35头牲猪只有180市斤嫌太小,且总数量比约定不足且重量偏低,张某装车后要求全部牲猪要按6.4元/斤结算,运费高赚不到钱。张某不同意重新计价发生争执,以私车拦截不许走,徐某逐报警。因本次交易没有订详细书面合同,仅以微信联系收购300头按牲猪重量定价,也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河南徐某明知数量不足并且在装第一辆车后,还主动支付10万牲猪交易款,等装车后再压价双方都存在过错,经过消委工作人员和民警现场多次对双方讲解相关法律,最后双方同意各作让步,养殖户张某同意总货款减3000元来补偿一下头数不足造成收购人员的损失,在凌晨2点双方握手言合。
消委工作人员在此提醒广大农友,在农业收购时,涉及重大收购时,请事先签订好农业书面合同,合同内容一定要清楚写明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违约责任等关键项,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原文链接:http://www.hub315.org.cn/hub315Html/sxzc/20230719/361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3-07-22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有...
- 2023-07-2229批次食品不合格!这些蛋...
- 2023-07-22第一观察丨习近平总书记为网...
- 2023-07-22中国健康与中国职工电化教育...
- 2023-07-22中国健康联合中安程信打造中...
- 2023-07-22中国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形象...
- 2023-07-22安徽省消保委提醒:科学配镜...
- 2023-07-22佳木斯市召开全市消保中心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