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燃气安全消费教育基地共建单位公示
时间:2023-12-16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消委网
根据《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消费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消费教育基地共建条件和要求,经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组织考察评审,拟确定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广东省(深圳市)燃气安全消费教育基地的共建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3日至9月20日。
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我会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建议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体育西路57号303室
电子邮箱:gdcc_gq@gd.gov.cn
联系电话:020-87512532
附件: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
附件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是一家以城市燃气经营为主体,燃气资源、综合能源、智慧服务等业务协同发展的市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十四五”以来,公司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企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了城市燃气、燃气资源、综合能源、智慧服务四轮驱动的发展新模式,较好实现了转型发展。目前清洁能源项目遍布全国14个省区,获得57个城市的燃气管道经营权,天然气用户数超643万户,覆盖人口超2000万,天然气年销售量超44亿立方米,运营燃气管线超23000公里。
集团建有科学馆,是深圳市重要的安全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学术交流基地和法治宣传基地,通过在馆内增加安全、法治、消防、消费等内容,将安全管理、法治宣传、燃气消费与企业主营业务进行有机结合,向参观市民宣扬安全合规用气理念和法治精神。馆内以实物展品、沙盘模型、视频影音、AR体感、多点触控屏、模拟实操等形式集中展示燃气设施、燃气应用、燃气法律等内容,实现沉浸式、一站式燃气科普学习。展示设备设施根据时下前沿技术持续完善,展教内容、讲解词、燃气课堂课程及实物展品根据行业发展情况以及公司实际更新补充调整,确保科普内容专业性、准确性、时效性。
原文链接:https://www.gdcc315.cn/html/web/gongkai/170176802512374169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3-12-1620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有...
- 2023-12-1629批次食品不合格!这些蛋...
- 2023-12-16第一观察丨习近平总书记为网...
- 2023-12-16中国健康与中国职工电化教育...
- 2023-12-16中国健康联合中安程信打造中...
- 2023-12-16中国健康产业投资基金“形象...
- 2023-12-16安徽省消保委提醒:科学配镜...
- 2023-12-16佳木斯市召开全市消保中心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