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曝光部分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案例
时间:2024-04-12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案例1 北京荣通胜达商贸中心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10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荣通胜达商贸中心检查发现该公司1辆电动自行车改装长鞍座。执法人员认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3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北京爱阁万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10月,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爱阁万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售的3款16辆电动自行车涉嫌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检验,依据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判定产品质量均不合格。2023年12月,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对该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15152元,没收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动自行车16辆的行政处罚。
案例3 北京盈鲲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10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盈鲲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售的4款24辆电动自行车涉嫌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检验,依据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判定产品质量均不合格。2024年1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对该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8800元,没收违法所得7656元,没收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动自行车24辆的行政处罚。
案例4 北京顺发启航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5月,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顺发启航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售的2款8辆电动自行车在两侧脚蹬前及后衣架下方均加装了非原厂脚踏,安装后尺寸限值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要求。2023年7月,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对该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3092元,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
案例5 北京顺诚荣自行车配件商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11月,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顺诚荣自行车配件商店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售的2款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值等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经检验,依据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判定产品质量均不合格。2024年1月,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对该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9000元,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www.bj315.org/xxyw/xfxw/202404/t20240412_430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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