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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传活动

时间:2024-06-20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 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依法维权能力,提高经营者诚信经营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6月18日,庆阳市消费者协会、市(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了《条例》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市场监管人员通过设立宣传服务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群众及商超负责人宣传了《条例》新举措、新内容、新规定,并结合生活实例,列举商品交易中存在的消费陷阱、欺诈行为等现象,让群众更加了解消费维权知识;提醒商超经营者要自觉增强诚信经营和自律意识,加强管理,提升消费者的信赖感。同时对当前消费维权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网络直播带货、预付款消费、老年人购买保健品等消费热点问题进行宣传。

  

  

  

   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经营者和消费者对《条例》的认知度和知晓率,为营造安全健康、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提供了保障。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和政务新媒体在“报、网、端、微、屏”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专题宣传,持续学习宣传《条例》,不断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督促引导经营者自觉增强诚信经营和自律意识,积极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第一责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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