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无理由退货”,是想退就能退吗?注意!这些情况不适用
时间:2025-09-22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消费者协会
爱购物的小伙伴们肯定都听说过“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如果对网购的商品不满意,商品尺寸不合适或者质量有问题,消费者可以向商家申请无理由退货,不过,是不是所有商品都一定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呢?今天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这项规定。
“七天无理由退货”怎么用?有条件!
原则上只适用于远程购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案例
李女士在某电商平台相中一款售价2000元的单人沙发,商品页面标注该商品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李女士下单收货后发现,实物与商家网页展示的颜色、尺寸存在明显差异,与自家装修风格极不匹配,便决定退货。次日向该店铺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商家拒绝,理由是页面已明确标注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李女士多次与客服沟通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该店铺承担退货退款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网络购物消费者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权。沙发作为普通家具既非法定例外商品,亦无证据显示其拆封后会导致性质改变或价值贬损,商家未举证证明该商品“根据性质不宜退货”,且在李女士下单前亦未经其确认,故其单方标注对李女士不产生约束力。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商家展示的沙发颜色、尺寸与实物明显不符,导致李女士合同目的落空,已构成根本违约,李女士有权要求退货。此外,商家以“商品页面标注”作为排除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依据,实质为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商家未以显著方式提示李女士确认“不支持退货”条款,亦未就沙发“不宜退货”的性质进行充分说明,故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综上,商家应承担退货退款责任。
只适用于个人生活消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如果购买目的不是生活消费,那么既不受本法保护,也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部分线下商家主动作出“七天无理由退货”承诺
如今,线下购物的无理由退货也在逐步推广。消费者可以通过由市场监管总局支持指导、中国消费者协会开发的线下无理由退货商家查询平台“消费查”,按地区、企业名称、商品类别查询哪些线下商家支持无理由退货,购物时更加放心。
哪些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
明确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虽然名为“无理由”,但并非适用于所有商品和所有购物场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四类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1、消费者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
有条件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
以下特殊商品,商家在消费者购买时明确提醒“本商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且消费者确认,则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否则商家不能拒绝退货。
1、拆封后易导致商品性质改变、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
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3、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或者二手商品;
4、其他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
案例
2020年11月,王某在网络购物平台上购买了一台全新的手机,并于签收当日拆封激活。随后,王某以手机屏幕有问题为由要求退货,但店铺以“拆封后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为由拒绝。王某认为店铺未告知激活手机不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遂将该店铺诉至法院。该店铺则主张手机激活后不支持退货是行业惯例,并在商品详情页和交易成功页面显著提示了相关规则。
法院认为,虽然手机激活后对其价值有较大影响,但销售者需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确认程序,才能免于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本案中,被告仅在交易成功页面进行显著告知,未在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单次确认程序,故法院未采纳其抗辩意见,判决支持王某的退货退款请求。
想要“七天无理由退货”?以下要点请注意!
时间计算规则
“七天”是从签收商品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消费者如需退货,要注意别错过申请退货时间。
运费承担
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依法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消费者下单前最好确认是否有运费险以及商家的退货运费政策。
退货时需要保持商品状态完好
消费者退货时,需要保持商品状态完好,即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并且退货商品的附赠品、发票也需一并退回。
大家买东西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清楚商家的提示,尤其是特殊商品,应确认清楚后再下单避免麻烦哦~
如果遇到退换货纠纷,建议按以下步骤进行维权↓
1、先行协商:先行与商家协商,争取和解。
2、申请平台介入:协商无果,可向电商平台客服投诉,由平台介入调解。
3、投诉举报:仍无法解决,可拨打12345、12315或通过微信小程序“315消费通”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4、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原文链接:http://www.shanxi315.org.cn/index/index/detail?id=1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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