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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提示:普通食品不能宣称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效

时间:2025-09-22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消费者协会  

  近期央视等媒体多次曝光,网购平台不法商家把普通食品包装成“保健酒”“增高粉”“瘦身咖啡”,甚至宣称鱼油、代用茶、蓝莓、氨糖软骨素、红曲胶囊等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效,个别品牌打着“营养师”“知名专家”旗号推销保健品,诱导消费者高价购买的现象屡见不鲜。

  部分网红产品非法添加药物成分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导致消费者食用后出现腹泻、心慌等不良反应。

  记者网购11款网红瘦身食品,送检发现6款含西布曲明、处方药噻嗪类化合物等非法添加药物。此类违法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直接侵害消费者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普通食品不得宣称保健功能,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务必提高警惕,守护自身健康与合法权益。

  

  一 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药品具有严格区分

  

  1,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具有严格区分。

  保健食品属于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提供基本营养和能量相比,保健食品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我国保健食品实行严格的注册和备案双轨制管理,并标注“蓝帽子”标识。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是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广告法》也严令禁止食品广告宣传治疗作用或使用医疗用语。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任何普通食品,无论其成分如何“独特”或宣传如何“科学”,只要没有依法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俗称“蓝帽子”标识),禁止宣称任何保健或治疗功效。

  2,保健食品与药品也具有明确界限。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健食品》(GB16740),保健食品为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二既要防范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又要防范食品冒充药品

  

  1,不法商家刻意模糊界限、制造假象

  不法商家为兜售普通食品,刻意模糊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的界限,明示或暗示普通食品具有保健功能或功效。

  不法商家还经常利用消费者对美好健康生活的向往,在产品标签标识上规避敏感词的同时,却在销售环节(如口头宣讲、微信群、宣传册、直播间话术)大肆进行违规功效宣传,比如炒作“养生”“天然”“调理”“减肥”等概念,为普通食品披上神秘科学外衣,制造“用了就好”的假象。

  我国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任何宣称能“治疗”、“治愈”、“预防”疾病、“替代药物”、“根治”某种健康问题或暗示具有强大保健效果的食品广告和宣传营销,消费者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

  2,不法商家夸大功效

  不法商家为兜售保健食品,夸大功效或者宣传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效(如“降血压”“抗癌”等)。

  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对疾病的恐惧心理,通过虚构科学实验、营养指导、专家背书等方式,超出规定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功效显著甚至可以治疗疾病。

  消费者要充分评估自身健康状态,如果身体不适应该及时到医院就诊,避免轻信宣传、盲目选购保健食品,贻误治疗时机。

  3,消费者如何选购?

  选购保健食品时要认清、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保健功能和适宜人群科学选用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保健食品产品注册备案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http://www.samr.gov.cn)查询。

  网上选购保健食品,要通过正规的电商平台,切勿轻信来源不明的朋友圈、微信群、小程序等推销信息。线下选购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


原文链接:http://www.shanxi315.org.cn/index/index/detail?id=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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