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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抽检发现1批次食品不合格

时间:2025-09-22   作者:佚名   来源: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9月18日,记者获悉,近期,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高风险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8批次样品,检出1批次样品不合格。

  据介绍,1批次不合格食品是保亭保城童文学豆腐加工点(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春天村委会道突村15号)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加工日期:2025-07-16),其中极性组分、酸价(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极性组分的检测结果是42.4%,标准值为≤27%,超标0.57倍;不合格项目酸价(KOH)的检测结果是31.9mg/g,标准值为≤5mg/g,超标5.38倍。

  食用油在煎炸条件下发生劣变,产生甘油三酸酯的热氧化聚合产物、热裂解产物、水解产物,极性组分即为这些产物的总称。大部分在油煎炸过程中产生的化合物相对带极性(即电荷分布不均),这些物质会使油加快变质,影响油的品质,乃至影响食物安全。因此油脂中总极性物质的含量可作为衡量油脂品质好坏的一个指标。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中的规定,煎炸过程中的食用植物油极性组分最大限值为27%。

  酸价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的酸败程度。酸价超标会导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标严重时所产生的醛、酮、酸会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肠胃不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中的规定,煎炸过程中的食用植物油酸价(KOH)最大限值为5mg/g。

  据悉,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开展核查处置。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7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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