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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直播带货弄“虚”作“假”,消费者如何维权?

时间:2025-12-08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  

  直播带货方便又热闹

  但不规范的直播带货行为

  也让不少消费者踩坑

  

  近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

  通过3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

  手把手教大家

  如何在直播购物中依法维权

  

  

(千库网授权图片)

  

案例一:

  

  主播虚假宣传,被判“退一赔三”

  

  方先生在某平台观看包先生直播后,购买了四块手表,花费19400元。收货后发现,其中两块手表的镶嵌物并非主播宣称的“天然蓝宝石”,经检验实为玻璃和合成宝石。方先生起诉要求包先生“退一赔三”,并让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中,方先生提交了珠宝玉石首饰的鉴定证书,并向法院申请鉴定。包先生提交了维修单据,证明钟表为原装正品,但拒绝参加鉴定。网络直播平台提供了审查网店资质、为双方调解等证据。经审理,法院判决包先生退还货款19400元,并赔偿40200元,驳回方先生对平台的诉求。

  

  法官指出

  庭审过程中,包先生拒绝参与鉴定,因此推定包先生在直播间销售涉案钟表时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故判决其“退一赔三”。不过,网络交易平台已经对包先生的身份信息尽到了审查义务并进行了公示,事发后也将包先生的姓名、有限地址和联系方式告诉了方先生,并进行了调解与处理,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虽然未能解决双方纠纷,但已经尽到义务,故方先生要求网络直播平台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案例二:

  

  网红虚假扶农,构成欺诈可追究刑责

  

  小唐被网红主播小安的“山区扶农”故事感动,在直播间下单购买农副产品。后来发现,这是某传媒公司设计的剧本。该公司通过用无人居住的破房当背景,编造了淳朴的男主角形象和纯真善良的女主角形象,打造“山区原生态”人设,通过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偶遇”“蹭饭”“扶农”等情节的视频,博取眼球、收割流量。打着“助农”“优质原生态”等旗号,低价购入蜂蜜、核桃等产品,假冒“山区特色农产品”商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进行销售。最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播小安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官表示

  消费者如果因为主播的销售行为而对主播销售商品的目的产生了错误的认知和判断,基于此而作出的购买商品的意思表示,属于一方误信相对方故意编造的事实而作出了错误判断的情形。主播及其所在公司、同事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消费者可据此向该公司及主播主张赔偿,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三:

  

  “有机”大米无认证,销售者应担责

  

  老李在电商平台上看到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旗下的主播宣称“有机大米,稻花香米,高端、健康、营养,新米,绿色有机大米,厂家直销包邮”,认为主播销售的大米是有机大米,便以每公斤36元的价格购买了32公斤,共支付货款1152元。收货后,老李发现大米外包装上虽有“有机”字样,但并没有认证标志及“有机码”。老李认为,主播以普通大米冒充有机大米涉嫌欺诈销售,将大米销售单位和生产厂家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返还购物款1152元,赔偿货款的3倍即3456元。

  

法官指出

  涉案大米每公斤售价为36元,远高于普通大米的价格,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电商平台上宣传为有机大米,但并没有证据证明涉案大米系有机大米。显然,其对涉案大米进行了不当宣传,对原告构成欺诈,符合“退一赔三”的情形。不过,大米生产厂家是否在销售过程中参与了虚假宣传尚不得知,原告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因原告未能提交生产者在销售过程中参与了虚假宣传的证据,故不支持某米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官提醒

  直播购物有风险,消费者须擦亮双眼、按需购买,保留好购物单据及付款记录。一旦遭遇侵权及时与网络购物平台联系,获得生产者、销售者身份信息,通过合法途径积极维权,必要时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原文链接:http://www.nmg315.com.cn/qgdt/40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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