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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二”临近 收好“消费提示”

时间:2022-12-23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消费维权网  

  在“网络直播”销售方式盛行的当今,又遇“双十二”购物促销活动来临之际,为了让广大消费者理性购物、合理消费,远离不良套路,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理性消费预售商品。消费者在网购时要提前做好购物规划,多关注电商平台及相关经营者资质和信用,在选择预售商品时,要多了解预付定金的规则,一定要提前仔细阅读规则,权衡利弊,确认值得购买再下单支付,同时要了解如果不能如期支付尾款将要承担的责任,避免应盲目预付定金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注意发货时间和收到货后不满意是否可以七天无理由退换等承诺。建议消费者一定要理性面对各电商平台五花八门的促销活动,在享受价格优惠的同时,不要进入盲目选购、冲动消费,尽量防范网购虚假宣传、低价劣质、高价仿冒等陷阱,避免权益受损。

  

  二、要谨防个人信息泄露。建议消费者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较高、交易量大的正规电商平台。选择正规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或者货到付款等安全的支付方式,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帐、汇款到私人帐户,或者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者扫对方发过来的二维码付款方式;在交易过程中不要轻易透露真实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以及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关键信息,防止银行卡被盗用风险。

  

  三、要仔细验货再签收。收到商品时,消费者应当先验再签,仔细验货,一定要确认货品完好无损并符合约定后再签收。如果遇到快递商品有问题,要立即联系商家并拒收商品。

  

  四、要保存好交易凭证。交易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相关购物证据,例如:与商家的聊天记录截图、购物页面和电商承诺或协议截图、成功付款页面、订货单、发货凭证、物流信息、发票等购物凭证,以便出现消费纠纷可及时有效维权。

  

  镇海区消保委提示: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一旦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要依法主动维权。发生消费纠纷时要第一时间与卖家或第三方平台联系协商解决,若纠纷仍不能协商解决的,可拨打12345热线、通过全国12315平台举报或向消保委投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DPhi2yiAxX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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