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微信购物需谨慎
时间:2023-02-17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消费维权网
目前,微信购物成为不少消费者的消费模式,微信购物的确方便快捷,但是通过社交平台交易,给监管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维权难”的问题。对此,缙云消保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微信购物请注意以下方面:
一、从严格意义上讲,在朋友圈销售货物的不能称作微商,微商是指在腾讯微店平台注册、认证过的商户,受相关职能监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而当前不少活跃于朋友圈经营的商户都是以个人名义行商,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一旦被卖家拉黑,又或是卖家删了号,那就真正消失无踪了,即使消费者想要投诉或起诉也没办法。
二、网上购物应选择具有良好信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货款,切勿直接转账给商家。确保交易资金安全。
三、保留证据、及时维权。由于微商监管比较困难,朋友圈销售的产品很可能时假冒伪劣产品,所以消费者在购物时要注意保留消费证据。如:购买时的聊天记录、卖家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及图片、支付凭证、运单。一旦发现自己的消费权益被侵害时,应及时向12345或消保委进行投诉。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CeGyZUQf%2B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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