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拳行动典型案例!4家共享充电宝企业被集中处罚
时间:2025-12-08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消费者协会
日前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公布
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其中
4家共享充电宝企业
因侵害消费者权益被集中处罚
1.4家共享充电宝企业未能合理处置消费者退费诉求被罚
今年7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通过分析12345市民服务热线数据发现,4家共享充电宝企业未能合理处置消费者提出的退费诉求。经查,上述当事人在“微信”“支付宝”等平台运营充电宝小程序,为消费者提供共享充电宝租赁服务,按照租赁时长收取租赁费用。当事人未在小程序显著位置公示用户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信息,未清晰告知消费者交易过程中相关的权利义务,对消费者提出的退还多收取的服务费诉求未及时解决。当事人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9月,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涉案的4家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2.通过会销方式向老年人销售净水器宣称具有改善“三高”功效
2024年11月,顺义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移送线索对北京一家医学研究院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通过组织会销方式向老年人销售净水器,当事人宣传“经过该净水器过滤后的水是小分子水,对人体代谢有好处;具有改善身体体质,延年益寿,改善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等功能”,实际该净水器只具有“过滤水中的泥沙、藻类、细菌”等作用。当事人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2025年5月,顺义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3.销售不合格电动车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当事人被移送公安机关
今年3月,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北京一家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其销售门店及仓库内查获无铭牌、无合格证的电动自行车110辆,伪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20余套、刻码机2台。经查,当事人对购入的电动自行车加装配件并伪造号牌、车架号后销售,篡改电池容量和电压等数据标示,货值金额10余万元。当事人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丰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侵犯他人商标权商贸公司被罚
2024年12月,怀柔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移送线索对北京一家商贸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商贸公司在其他商标权利人的文字商标后增加了“蓝玺”二字,注册为“XX蓝玺”商标(2023年4月被宣告无效),并在其委托他人生产的面膜、修复乳等产品上使用。上述产品使用灰色包装盒,该商贸公司将其他商标权利人的文字商标设计为蓝色,将其曾注册商标中的“蓝玺”字样设计为灰色,导致其他商标权利人的文字商标在其灰色包装盒上更为突出,侵犯了其他商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商贸公司通过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销售上述产品,销售金额过万元。2025年3月,怀柔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原文链接:http://www.shanxi315.org.cn/index/index/detail?id=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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