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全国消协组织比较试验 工作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5-12-08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消费者协会
比较试验是全国消协组织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职责开展消费教育的重要手段和方法。
多年来,消协组织积极开展比较试验工作,站在消费者的立场和角度,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同一类别不同品牌商品,委托专业检测机构对商品性能进行测试,并将测试结果通俗易懂地加以全面解读,帮助和引导消费者合理选择商品,保障消费者更好地享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为发挥比较试验在服务和引导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规范比较试验工作程序,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原有《全国消协组织比较试验工作规范(试行)》(中消协字〔2016〕第60号)的基础上,根据近年来消费者保护领域出现的新特点及工作需要,对其进行了修改,现就《全国消协组织比较试验工作规范》向社会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 请反馈:中消协工作邮箱(xfzdb@cca.org.cn ),邮件主题请注明“全国消协组织比较试验工作规范”字样。
附件:全国消协组织比较试验工作规范.pdf(点击下载并可阅读查看)
中国消费者协会
2025年10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ww.hljs315.org.cn/wangzhan/index/xiangqing?id=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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