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消保委成员单位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助力消费者维权
时间:2023-05-06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消费维权网
舟山市消保委成员单位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推行便民利民服务,切实做好消费者维权工作。今年 1月以来全市解答消费者来电来访咨询2154人次,律师等队伍办理消费者维权案件35件次。
一是狠抓“一支队伍”,实现消费调解“零距离”。探索“人民调解+律师调解”新模式,组建“东海渔嫂”消费调解服务队,走访各大商家鼓励其签署承诺书,尽力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消费纠纷自行和解率。2022年以来,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消费者纠纷158件,依法调解成功155件,调解成功率达98.1%。
二是强化“三力联动”,促进消费维权“零障碍”。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消费者协会,联合打造品牌消费调解工作室,选择辖区内大型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设立“消费纠纷调解服务联系站”,延伸调解服务触角。通过在服务台张贴“消费权益维护”公示牌的方式,明确投诉服务路径,注明“智慧调解”小程序二维码,减少维权时间和成本。
三是落实“四个开展”,实现便民服务“零等待”。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提高企业商户依法经营良好意识。开展法雨春风“法律体检”活动,为工业园企业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排查生产销售、合同管理、广告宣传等环节的消费隐患。开展主题法治讲座,通过发放“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方面典型案例、系列音频筑牢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防线。开展网购消费“云调解”,利用ODR“指尖调解”程序,“全天候接受调解订单,4小时内分派“点单”调解员,让网购消费纠纷化解“零等待”。
原文链接:https://www.zj315.org/News/ArticleDetail.aspx?iIY2ISQvqODAS1nEODSO8Q==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金塘积极开展制止餐饮浪费专项行动
下一篇:舟山“五一”假期住宿投诉增幅迅猛
最新信息
- 2023-05-06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全国消协...
- 2023-05-06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市场监...
- 2023-05-06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纤维质...
- 2023-05-06黑龙江“3•15 金秋购物...
- 2023-05-06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提示:盗...
- 2023-05-06明年起实施! 取款超5万元...
- 2023-05-06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市场监...
- 2023-05-06福建省消委会提醒:别让寄存...






